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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機會看到2005年的商周

何飛鵬先生所寫到的一篇文章

以下轉述

還記得我在年輕的時候,需要為公司爭取一大筆贊助費用,這筆費用是我們要跟一個建築產業的指標性公司所爭取的

我拜訪了很多次這位總經理,但是都沒辦法達到預期的目標

在這次的拜訪當中我激怒了這位總經理,他大聲的斥責叫警衛轟我們出去

我想就差沒拿掃把趕吧~~

事後我向這位總經理的公司提出嚴重的抗議,將這次拜訪的不愉快擴大成建築公司對我們公司的羞辱

也在多次協調以後讓這件事情平息了

當然也得到了這筆贊助的費用,事後沒多久這位總經理也離開該公司了

我想許多的憤怒是需要去付出代價的

憤怒的呼人一巴掌,憤怒的情侶分手了,憤怒的員工離開公司,憤怒的兄弟再也不講話了

如果做這動作可以解決事情

說真的解決事情有很多方是,但是憤怒真的很難解決事情

如果真的要解決事情,請平息對方的憤怒,俗話說得好憤怒是不能解決事情的(好像似我自己說的)

如果有件事情是你重來都不知道的,有一天才知道你被矇在鼓裡

也請記得以上的話~~我知道很難,但是大家共勉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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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賴培特

    人生就像衝浪一樣不斷的選擇,總會選到不好的,但是還是要take of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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